根据湘城院党办发﹝2014﹞27号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学校每年以“合同制”方式择优解决1-2名教职工的高学历子女或配偶就业,2016年可安置 1 人。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经综合考核,择优录用,人事处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
2.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任劳任怨;
3.2016年7月31日前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本人简历到学校人事处219室报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353085。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结束后,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学校网页公示,请留意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目。
人事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