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依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教社科司函[2015]28号》、《买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1】61号),现启动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
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院士牵头申报,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在通知“附件”里下载《申请评审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fxp8113@163.com,统一由科技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申请者不要自行上传。以免错传版本。
2.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6
日
。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2.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5.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科技处办公室(办公楼408)。
6.申报受理截止日期:
2015
年
3
月
6
日
。
7.联系电话:6355075。
附件:1.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2.2015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买球科技处
201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