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加强学术梯队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推荐、选拔2014年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4年学校选拔学科带头人5人,学校选拔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6人。各教学部门推荐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各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3人)和青年骨干教师(4人)培养对象原则上在入选校级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含2014年及往年入选对象)中产生。
二、推荐、选拔条件和程序
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和湘城院发〔2008〕53号文件、54号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推荐(见附件)。处室及直属单位申报人选归口所属教学部门推荐。
三、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需认真填写《买球学科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3份,《买球学科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证明被推荐人选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5年来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学术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应与推荐表一致,SCI、SSCI 、EI、A&HCI、ISTP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另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往年已入选校级学科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且符合今年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3.各二级学院需认真审核其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人签字,部门盖章。
4.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评选,
9
月16日
上午11点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何老师。推荐表、推荐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582351121@qq.com,逾期按不申报处理。推荐人员确定后再按照相关要求做详细资料。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做到政策、条件、对象三公开,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相关文件及表格
人事处
2014
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