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球二、三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买球的委托,对买球二、三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委托代理编号:YYC2018-05-08)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买球二、三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YYC2018-05-08
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4、托管经营期限:分3年+2年两个经营周期,第一个经营周期托管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9日;如上述3年托管经营中,经师生满意度测评达到85%,测评方式为:由甲方测评组牵头,乙方参与,随机抽取不少于200名学生代表和不少于50名教职工代表进行问卷测评,每季度考核一次,满意度达到85%以上,方可续签第二个经营期2年,否则不予续签。续签经营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第二个经营期限内其特色经营管理费每年上浮10%。合同期满均无条件退出,经营期间乙方添置的资产归甲方所有。
5、标段基本情况
5.1第一标段:学校学生二食堂,位于买球西南角,毗邻学生宿舍10栋,位于新学生食堂一楼,建筑面积约为3600平方米,不包括该食堂外墙、屋顶等。
5.1.1经营范围:师生员工早、中、晚餐。以经营大伙为主,兼顾南北风味特色餐饮及配套的超市等,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其它项目。
5.1.2经营方式:在招标人的监管下,中标人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1.3托管经营费用:上交招标人特色经营管理费100万元x3年+后2年上交招标人特色经营管理费100万x2+(100万元x10%x2年)+ 抽排系统改造费用62万元+遗留资产处置费用35万元 +校园收费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7.56万元x5,合计654.8万元,食堂的维修改造经费及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5.1.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原经营方协商好有关遗留问题,并完成交接。
5.2第二标段:学校学生三食堂,位于买球西南角,毗邻学生宿舍10栋,位于新学生食堂二楼,建筑面积约为3700平方米,不包括该食堂外墙、屋顶等。
5.2.1经营范围:师生员工早、中、晚餐。以经营大伙为主,兼顾南北风味特色餐饮及配套的超市等,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其它项目。
5.2.2经营方式:在招标人的监管下,中标人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2.3托管经营费用:上交招标人特色经营管理费60万元x3年+后2年上交招标人特色经营管理费60万x2+(60万元x10%x2年)+抽排系统改造费用38万元+遗留资产处置费用60万元+校园收费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6.48万元x5,合计442.4万元,食堂的维修改造经费及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5.2.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原经营方协商好有关遗留问题,并完成交接。
6、招标范围:买球二、三食堂托管经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内容及需求。
7.中标单位在合同经营期间所投入资产达5万元及以上须经校方同意并审核。
8.目前正在买球经营学生食堂合同期未满的餐饮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 第一个经营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经营合同终止的,经营权无偿收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不得撤走,并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湖南省高校后勤协会认定的准入(推荐)企业资格,且公司注册时间在3年(含3年)以上,提供相关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与合理定价随机抽取相结合法,综合评分排名第一至第七的7名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程序,通过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3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联系电话: 0737-6356765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3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14:30至17:0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资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特殊资格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报一个标段,不得同时投报两个标段。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6 月 2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买球校园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7 月 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单位为买球监察室。
八、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投诉与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
4.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5.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买球
联 系 人:聂老师 电 话:0737-6111023
代理机构: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跃群 电 话:0737-6206391
地 址:益阳市益阳大道银色现代城13栋302室